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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低氮改造检测

   按照国务院印发的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〔2013〕37号)、北京市政府印发的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1/139-2015)、《北京市2013-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》(京政办发〔2016〕11号)等各级文件要求,全市燃气(油)锅炉单位必须全面开展低氮改造工作。


执行标准:

GB 13271-2014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
检测项目:

锅炉低氮改造: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。

 

关联内容:

GB 13271-2014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